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协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4/22 17:26:54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协调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协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协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TDFZ-2020-FW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40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协调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二期2号楼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0591-62602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小姐 0591-8780405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水都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1 1-1 法律服务项目 1项 195000元 3600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声明函;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a11投标保证金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都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按照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420461050@qq.com)(或传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4:00 至 2020年05月08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都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都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3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
(2)其他: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包干价为5000元一次性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供应商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3)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4)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4.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磋商小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不合格。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5.1接收质疑函原件的方式:现场方式;5.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招标部;5.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7804050;5.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都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402-3室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高于首次报价,若高于首次报价应以其首次报价为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405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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