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收费金额:0.38963万元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如下标准 a.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类费率1.5%。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帐号:1402023609600038276。 |